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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治理!事关潢川全县范围停车收费腐败和作风问题!

    信息发布者:吴庄村
    2021-08-29 13:33:12   转载


    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谨防停车收费“微腐败”演化为“群贪巨腐”》上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纠治停车收费中的“微腐败”等利用公共资源谋私贪腐、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将开展全县停车收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受理范围及受理信访渠道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1、政府职能部门及其经营单位在停车收费管理中履职不力、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失察失管,导致公共资源被私人占有操控、谋取私利,严重侵害公共利益、群众利益问题;




    2、公职人员搞权力寻租,违规审批、设置、出让、出租、中止停车位,违法经营或收取抽成费保护费好处费,纵容、操控、指使收费人员乱收费、不如实全额上缴停车费,违规将停车收费业务承揽给自己亲属或以他人名义直接参与经营问题;




    3、停车收费经营单位(个人)私设、隐瞒停车位,篡改收费账目,截留、挪用、套取、私分停车费问题;




    4、少数社会人员围猎公职人员形成利益团体,操控停车收费业务,排除公平竞争,谋取非法利益问题;




    5、公职人员甘于被围猎,与操控停车收费业务的企业和个人相互勾结,为其提供保护、搞利益输送问题;




    6、未取得停车收费许可的医院、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宾馆、酒店等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违规收费或提高收费标准,引发群众不满等问题;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未按规定申报,擅自定价或未按核定标准收费的;未在停车收费场所明码标价的;收取停车看管费,不给车主合法票据的;不按规定出具停车看管凭证,强制收费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乱收费行为等;




    7、社会停车场挤占公共资源、或公共资源被私人占用操控,划地为王乱收费、态度蛮横强收费等;




    8、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扣车辆产生的停车费用应由财政部门承担的,仍由当事人承担或变相承担,加重群众负担,借机谋私利等。




    二、受理信访渠道


    举报电话:(0376)3934494


    来信请寄:河南省潢川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65150)


    来访请到:潢川县跃进东路71号县纪委监委来访接待中心


    ▍来源:清风潢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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