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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举报!潢川传店乡某村盗采河砂,乡政府调用挖掘机...

    信息发布者:吴庄村
    2019-01-02 19:53:17   转载


    “传店乡朱店村的大河河砂都被村里一些有势力的人占为己有,变卖河沙。希望有关管理人员前去调查。河砂大范围开采,有损生态!”2018年10月下旬,传店乡群众向阳光村务平台反映有人盗采河沙的情况。在全市大力开展非法采沙专项整治活动的高压态势下,居然还有人顶风作案、盗采河砂,平台迅速将群众反映问题转交至传店乡党委政府。


    经传店乡政府经研究,由派出所、水利站联合调查办理,乡纪委跟踪督办。传店乡派出所所长叶先亮、水利站站长王明月作为责任人,对群众反映盗采河砂的地段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


    调查中发现,为整治非法采沙,各村委会按照前期乡政府组织召开的《传流店乡河砂整治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组织人员、机械挖断进入沙场道路,并对原有沙场照片拍照留存。但由于白露河河道较长,沙场较多,进出沙场的偏僻小路难免有所遗漏。少数小型农用车辆伺机进入,盗采河砂。


    传流店乡政府在查明情况后,立即采取整治措施:一方面组织力量、调用机械,对有盗采河砂痕迹的路段开挖宽4米、长度10—30米的壕沟4条,彻底阻断车辆进出;另一方面,派出所加大沙场日夜巡逻力度,同时鼓励各村委会、群众加强监督,发现情况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监督举报,收到很好的整治效果。


    为严厉打击盗采盗运河砂违法行为,潢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公安局积极行动,县政府党成员、公安局长张晋亲自带队,局党委委员分赴流动检查点进行督战,对重点路段、重点河段和重点区域进行巡查。期间,县长兰恩民、副县级干部罗先辉亲临现场指导工作,给参战民警以极大的鼓舞。截止目前,县公安局共办理非法采矿刑事案件4起,刑事拘留8人,涉及河砂行政案件30起,阻碍执行职务或拒不执行禁止采砂命令案17起,行政拘留55人,罚款7人,警告1人。有力打击了盗采盗运河砂的嚣张气焰,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来源:潢川县阳光村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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