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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剑行动!信阳潢川通报5起典型问题 多名干部被处分

    信息发布者:吴庄村
    2019-09-07 13:15:27   转载

     从8月1日起,一场剑指干部作风的“利剑行动”在潢川开展的如火如荼。活动开展以来,各行动组善思善谋,善做善成,以雷霆之势对干部作风问题实施精准打击。今天,“清风潢川”发布第6—10期行动通报,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以过硬作风促进工作落实。




    01
    关于县城市管理局驻村帮扶干部
    吴赵斌工作作风漂浮问题的
    通 报
    驻村帮扶工作是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举措,“利剑行动”专项行动组对我县部分驻村干部工作作风漂浮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县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队员吴赵斌担任驻村工作队员期间,不履行请假手续,经常性无故脱岗,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督查通报第40、58期两次对其全县通报批评,且自2019年以来,其未在《驻村考勤表》上签到。在“利剑行动”大会召开后,全县进行纪律整饬期间,吴赵斌依然无故脱岗。
    经研究决定,给予县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队员吴赵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叶春贵诫勉谈话处理。
    作为驻村帮扶干部,吴赵斌无视纪律要求、组织提醒,折射出我县部分党员干部“三麻”思想特别严重,麻木到雷打不动的地步。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县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纪律意识,绷紧纪律之弦,恪守纪律底线,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扎实作风开展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工作。
    各“利剑行动”组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三麻”干部,坚决铁腕执纪,动真碰硬,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件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潢 川 县 干 部 作 风 提 升
    利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6日
    02
    关于春申办事处综治办
    专职副主任张超一等失职失责问题的
    通 报
    潢川县干部作风提升“利剑行动”聚焦“三大攻坚战”,对环境污染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出重拳、动真格,严肃查处了春申办事处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张超一、天驹社区党支部书记樊树芝封堵清水湾潢河五孔排污口工作不力、失职失责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9年8月1日上午,县河长办紧急通知清水湾五孔排污口乡级责任人春申办事处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张超一、辖区责任人春申办事处天驹社区党支部书记樊树芝,明确要求务必于8月2日18时前封堵所有排污口。张超一作为清水湾五孔排污口乡级责任人,于8月2日上午12时仅用电话安排相关人员封堵排污口;樊树芝作为辖区直接责任人,仅口头安排社区巡河员落实,此后二人均没有到场督促、核实封堵情况。直至8月5日20时,“利剑行动”专项行动组工作人员先后5次对清水湾五孔排污口进行实地查看,发现该排污口仍然存在排污现象。在专项行动组监督下,最终于8月5日夜完成封堵工作。张超一、樊树芝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中,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没有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工作浮在表面,作风漂浮,失职失责。
    经研究决定,给予春申办事处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张超一党内警告处分,责成春申办事处纪工委给予天驹社区党支部书记樊树芝党内警告处分。
    环境污染防治是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必须坚决打好。当前我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正处于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作风不严不实,应当引起警醒。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把工作抓在手上,把责任扛在肩上,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齐抓共管、凝聚合力,以背水一战的决心,打通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坚决打好打赢全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利剑行动”各行动组,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铁腕正风肃纪的决心、力度、韧劲,向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不担当、不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症果断“亮剑”,以零容忍的态度,高举监督执纪问责的鞭子,出重手,下猛药,坚决予以查处,及时通报曝光,用铁的纪律守护绿水青山。
    潢 川 县 干 部 作 风 提 升
    利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8日
    03
    关于县水产局局长胡旭升副局长刘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
    通 报
    潢川县干部作风提升“利剑行动”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对县水产局党支部书记、局长胡旭升,副局长刘征滥发补贴等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县水产局党支部书记、局长胡旭升通过召开班子会,商定采取虚报入户天数的方式套取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补助资金。从2014年至2016年,县水产局累计虚报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天数2617天(次),套取并发放补助资金131805元,其中胡旭升违规领取11100元,刘征违规领取7835元;2015年,县水产局召开班子会讨论聘请两名技术专家授课,胡旭升明知自己非省专家库成员却将自己聘为技术专家,违规领取专家授课费5500元。胡旭升、刘征滥发补贴,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经研究决定,给予胡旭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征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137305元予以收缴。
    胡旭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党组织“一把手”,本应带头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但其政治站位不高,纪律意识淡薄,与副局长刘征共同违规违纪,在党的十八大后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置中央和省市的三令五申于不顾,滥发补贴,心无敬畏,顶风违纪,是典型的不收敛、不知止行为,以身试纪试法,必受严肃处理。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放弃侥幸心理,增强纪律敬畏,筑牢思想防线。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决打赢作风建设这场硬仗,不断巩固和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利剑行动”专项行动组将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对顶风违纪、触底线碰红线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通报一起,一步不松、半寸不让,绝不姑息迁就,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潢 川 县 干 部 作 风 提 升
    利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日
    04
    关于县人民医院
    心内科医生魏欣服务不优问题的
    通 报
    潢川县干部作风提升“利剑行动”行动组紧盯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对县人民医院心内科医生魏欣服务不优、应告知群众事项不全、误导患者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9年7月22日,潢川县江家集镇杜甫店村群众黄某某疑患脑梗死入人民医院神经内科治疗,同日转入心内科。心内科医师魏欣作为其主治医生在下达医嘱时,仅口头告知病人家属 需采用 气压治疗且是自费项目,一个部位收费 7.77 元 ,却没有明确告知四 肢共有 16 个部位、每天需治疗的次数及 大概产生的费用。 在下达《参保住院患者知情同意书》时自 费内容一栏上也仅显示 “ 气压治疗 ”四个字,没有明确具体内容 ,导致患者家属误认为 每条肢体为一个部位、每天做一次,每 天费用大致 30 元左右,在《参保住院患者知情同意书》上签名同意治疗。 而患者 出院结算时发现住院费用中气压治疗花费共 28 59.36 元,是预计 总费用的 8 倍,认为医生误导了患者家属,产生 了过高的医疗费用 。 魏欣作为患者主治医生,没有完全尽到明确 、清晰的告知义 务,存在误导患者治疗的问题,侵犯了病人的 知情权,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经研究决定,责成县人民医院给予魏欣警告处分。
    医疗卫生事业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以上问题的发生,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全县广大医务工作者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履行应尽义务,树立良好职业形象。
    “利剑行动”专项行动组将持续紧盯医疗卫生部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高举利剑,严查快办,绝不姑息,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对仍不知悔改、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点名道姓向社会通报曝光,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潢 川 县 干 部 作 风 提 升
    利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3日
    05
    关于桃林铺镇水利站站长李光洲
    在脱贫攻坚反馈问题整改中作风不实问题的
    通 报
    潢川县干部作风提升“利剑行动”专项行动组紧盯脱贫攻坚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干部作风不实问题,对桃林铺镇水利站站长李光洲落实扶贫领域安全饮水反馈问题整改不力、作风不实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9年7月8日,县水利局针对我县部分乡镇农村安全饮水问题下发整改建议函,明确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桃林铺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由镇水利站负责具体实施,对周楼村、香铺村25户主管网无法到达且无自备井的贫困户,由镇政府帮助建自备井或利用经过水质检验合格的自备井,购买安装压力罐和水泵的办法解决。7月底,该镇水利站向上级报告称25户贫困户安全饮水问题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而“利剑行动”行动组在8月12日专项监督时发现,该镇安全饮水整改工作并没有如期完成,周楼村石某某等5户贫困户的压力罐和水泵未安装到位,其中张某某等2户贫困户家中无自备井,饮水靠三轮车送水,压力罐和水泵闲置家中。该问题在“利剑行动”专项行动组监督下于8月18日才整改到位。 李光洲在脱贫攻坚农村安全饮水问题整改工作中落实不力,作风不实,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经研究决定,责成桃林铺镇纪委给予李光洲党内警告处分。
    农村安全饮水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既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也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是提升困难群众生活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保障。李光洲在农村安全饮水问题整改工作中作风不实,整改不力,弄虚作假,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扶贫作风容不得半分漂浮,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牢记初心使命,积极主动作为,认真履职担当,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确保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真正获得群众的认可,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利剑行动”专项行动组将持续紧盯扶贫领域干部作风不实问题,向脱贫攻坚战中弄虚作假、敷衍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果断“亮剑”,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干部,一经发现,坚决严惩不贷,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为全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潢 川 县 干 部 作 风 提 升
    利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
    来源:清风潢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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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评论
    鄸潔Meng2019-09-07

    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干部,一经发现,坚决严惩不贷!

    回复

    鄸潔Meng2019-09-07

    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干部,一经发现,坚决严惩不贷?

    回复 · 1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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