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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委员提出“未成年人免费医疗”“建立全民免费医疗制度”,国家卫健委答复

    信息发布者:吴庄村
    2021-03-06 15:16:30   转载


    就医看病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536号(医疗体育类522号)、第B107号提案,提到了“在我国建立可持续的全民免费医疗制度”等内容。


    此外,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362号(医疗体育类502号)提案还提出“国家对未成年人提供免费医疗”等内容。


    针对以上提案,近日,国家卫健委经商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部门,作出答复。



    我国医保报销比例逐步提高


    答复中提到,我国已建立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3.5亿人,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医疗保障基金整体运行稳健可持续。


    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医保的投入,2019年全国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中财政投入占比超过了70%。


    报销比例逐步提高,2019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对参加居民医保的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又提高了13个百分点。


    对于困难群体,通过医疗救助资助参加基本医保,并对其参保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再给予补助,进一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保障,困难群众的实际待遇水平可达到80%以上。



    全民免费医疗的基础尚不具备


    一个国家的医疗制度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国家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对拥有14亿人口的中国来说,深化医改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路径,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


    考虑到我国还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财政支撑能力尚且有限,医保筹资水平还不高,基金支撑能力还不足,一段时期内不具备实行全民免费医疗的各项基础。


    合理筹资、稳健运行是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的基本保证,应建立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合理分担机制,才能兼顾公平和效率。


    我国目前所施行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充分参考国际经验所做出的制度安排。


    近日,国家医保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全民医保制度正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全民医保安全网会愈发牢固,保障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对未成年人已经有相应的倾斜方案


    此外,对于国家对未成年人提供免费医疗的提案,答复明确,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启动实施,国家不断出台生育保障政策,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包括提供免费健康检查和筛查,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开展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开展0-6岁儿童免费健康体检等;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对未成年人参保缴费给予减免,减轻门诊大病慢病患者负担,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贫困人口倾斜支付力度,夯实救助托底功能,鼓励地方探索对重病、重残儿童加大救助力度等;


    加大困境儿童医疗救助,对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医疗救助对于符合条件的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部分给予补贴,对于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资助等。


    2019年,民政部、高法院、高检院等12个部门还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对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保障等进行了政策规范。


    未成年人免费医疗尚不能实现


    关于免费提供从怀孕到出生、到成年之前的全部医疗费用,财政部表示,当前我国面临经济下行压力,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减税降费力度不断加大。在这种情况下,推行免费医疗时机尚不成熟。


    如果强行推进免费医疗,会导致税收水平提高,影响人民群众其他方面的利益。


    同时,我们也看到,在一些推行免费医疗的国家,滥用医疗资源、服务效率低下、患者长期排队无法看病的情况屡见不鲜。


    国家医保局表示,此条建议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医疗保障各项基金承载能力不相匹配。


    我们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既要解决保障不足问题,也要防止脱离实际的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确保制度可持续。


    国家卫健委将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和宗旨,努力提高儿童医疗保障水平和报销比例。



    不育不孕症属于医保不予支付的项目


    此外,关于免费治疗生育相关疾病,答复提到,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采用排除法确定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被列为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


    包括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在内的非治疗必需、较为昂贵的医疗项目目前还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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